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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管理与服务中心 

2024年09月06日  点击:[]

校园管理与服务中心在后勤基建处的领导下,负责校园绿化、美化、净化工作,努力为师生提供整洁、优美的校园环境。

中心现有在编职工6人,退伍士兵4人,集体2人。承担26.8万平方米绿地、10.75万株乔灌木、0.3万延长米绿篱的日常维护,2处水系景观维护,2.3万株草花应季栽植及更新,校园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监管,学生公益劳动工具的保管与发放,学校大型会议、运动会、招聘会等活动的场地布置等工作。

校园内植物生长茂盛、排列整齐、错落有致,三季有花、四季有绿,校园环境典雅幽静、整洁规范,是锦州市政府命名的“花园式单位”,辽宁省“绿化先进单位”。

其工作职责是:

1.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做到规范管理,有章可循。

2.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按上级工作要求,做好校园环境的管理、服务等本职业务工作:

1)根据学校总体规划,制定校园绿化、美化、净化工作计划,逐步把学校建设成为富有园林特色且适宜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园区。

2)负责校园环境治理工作。规范校内悬挂条幅和张贴广告的管理,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工程垃圾,制止损害校园环境的行为。

3)负责校园内的绿化维护工作,按照季节要求和植物生长习性科学养护、认真管理。

4)负责水系景观及休闲设施的管理、维护工作。

5)负责学校各部门“三包”责任区以外的道路、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,定时清扫、经常巡视,及时清运生活垃圾,清理卫生死角及积雪、积水,保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。

6)负责学生义务植树的保障及公益劳动工具的保管与供应。

3. 落实安全责任制,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防止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。

4. 树立节能环保和勤俭节约意识,做好节能降耗工作。

5. 认真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及后勤《财物管理办法》,合理使用经费。

6. 做好所属员工的培训、管理、考核及临时工录用、用工合同签订等项工作。

7. 加强与政府绿化、环卫等部门的沟通,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加强宣传,在校园内设立人性化标识,提高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的环境意识。

8. 做好学校党政群各部门的报刊及杂志的年度征订工作。

9. 做好各种信函、报刊、杂志、包裹、汇单等的及时收发与安全工作。

10.完成毕业生行李托运等阶段性工作。

11. 完成学校重大节日、会议的场地布置,绿化专项工程的验收接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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