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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销2026年职工托儿费的通知

2026年11月05日  点击:[]

关于报销2026年职工托儿费的通知

各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[锦教发(2021)81号]文件精神,我校职工托儿费将实行定额报销办法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金额

1、双职工,托儿费全部由我校报销。(120元/月)

2、单职工,托儿费由父母双方各报销一半。(60元/月)

二、特殊情况报销说明

1、配偶一方无固定工作人员,其子女托儿费由我校负担,需提供相关证明;

2、配偶一方在外省市工作,且该省市未实行夫妻双方报销的办法(包括现役军人、公派出国等),其子女托儿费由我校负担,需提供相关证明;

3、丧偶和离异人员,其子女托儿费由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单位全额负担,如在我校报销托儿费,需提供相关证明;

4、子女在家委托他人照看的不享受托儿费报销待遇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、正式职工报销费用将打款至报销人工资卡(提供一卡通号),人事代理、合同制人员提供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。

2、首次报销托儿费人员(包括二胎),请携带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报销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印(监)制财政票据,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。(公立幼儿园需提供月缴费票据)

4、报销票据备注栏须注明子女的姓名、所缴纳托儿费的时间(月份)、金额等信息。

发票抬头:辽宁工业大学;

税    号:122100004630011066;

账    号:0708802909000000203;

开 户 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上海路支行;

地    址: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

四、信息征集及材料审核时间安排

1.信息征集:2026年11月27日17点前,以部门为单位将《2026年教职工托儿费预报销统计表》通过企业微信转给后勤基建处张越。

2.材料审核:2026年12月3日、4日 8:30—11:30,13:30—16:30,在勤业楼216室对教职工托儿费报销业务进行统一办理,请携带好相关材料和缴费票据。

联系人:张越   联系电话:0416-4199784  13591279066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后勤基建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11月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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