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职工取暖费报销的通知
全校职工:
2011/2012年度采暖期即将开始,为方便广大职工,提高工作效率,便于财务核算,现将职工取暖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销时间:
自2011年11月4日至12月15日每周二全天、周五上午,其它时间不受理。
二、报销要件
由于学校供暖已全部交由市供暖管理处负责,学校将对职工取暖情况做一次清查摸底,本年度职工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1、房产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女职工报帐需提供:
(1)《辽宁工业大学职工取暖费报销申请表》(可在网上下载);
(2)单身证明材料:本人房屋产权证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;部门证明(领导签字、部门公章);
(3)军属提供资料:军官证、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所属部队不予报销取暖费证明;学校组织人事部审核意见;
(4)离婚证明材料:本人房屋产权证、离婚证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;部门证明(领导签字、部门公章);
(5)丧偶提供材料:本人房屋产权证、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;配偶死亡证明;部门证明(领导签字、部门公章);
(6)其它证明材料:女职工配偶失业且享受“低保”需提供经省劳动部门当年审核的失业证;当年签证的市政取暖费转移手续;在读院校及我校组织人事部在读研究生证明。
3、兴业里109.110住宅动迁住户,可凭《租房协议》及产权证报销2011年取暖费,报销标准及额度按《辽宁工业大学职工住房取暖费报帐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4、复印要求:
(1)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;
(2)身份证:要求正、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;
(3)户口本:首页及本人信息页。如果这两页上有变更,需再复印变更页。
(4)结婚证或离婚证:内容全部复印;
(5)房产证:除封面外全部复印;
(6)购房合同:封面、与个人信息有关及盖章签字页。
三、报销方式
职工将所应提供的材料送到后勤处收费办,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,合格后报学校财务处报销,打入职工工资卡。
四、有关要求
希望全校职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按规定报销取暖费,必须出具真实的材料及手续,学校将由纪委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,调查、核实、鉴定材料和手续的真伪,如发现问题,将追缴取暖费,同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。
特此通知。
财 务 处
后勤管理处
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
点击下载:
辽宁工业大学职工取暖费报销申报表
职工信息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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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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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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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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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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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信息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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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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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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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地址 |
1、 |
面积 |
㎡ |
2、 |
面积 |
㎡ |
配偶单位取暖费报销情况:
全额 半额 不支付 其它情况
经办人: 经办人电话:
配偶单位房产部门/财务部门公章:
年 月 日 |
本人申请理由:
本人签字: |
本部门审核意见:
部门负责人签字: 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 |
组织人事部审核意见:
部门负责人签字: 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 |
后勤管理处审核意见:
部门负责人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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